近日,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。该案系一起典型的“线上诈骗+线下取钱”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,检察机关通过精准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链条,切实维护了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法治秩序。
经查,犯罪嫌疑人张某因生活拮据,遂通过短视频软件搜索“做什么来钱快”等信息内容,后与上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私信聊天,得知帮助跑腿、取东西,报销吃住行等所有费用,每单可以获利2000元。张某明知其行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情况下,为赚取好处费,依据上线的指令,驾驶机动车近12个小时到达被害人所在地点,取走被害人钱财放至指定的位置后离开。
“张某的行为已完全符合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。”承办检察官介绍,本案中,张某在明知上游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前提下,仍为其转移违法所得,属于典型的帮助犯罪行为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近年来,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,犯罪分子诈骗套路、作案手法层出不穷,从一开始的提供“两卡”到“线下取现”,实质上就是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违法所得。广大人民群众要擦亮眼睛,提高警惕,切勿因一时疏忽,帮助犯罪分子取现、转移财物,充当违法犯罪分子的“工具人”。(通讯员 张力洋)